經文簡介 (瑪拉基書一6-二9 ) 今天我們會看瑪拉基書中,六段對話式爭論的第二段,涉及事奉上帝的群體(瑪一6 -二9)。在這段落中耶和華責備祭司,因為他們沒有以適當的榮譽和尊重來維持聖殿的事奉:「兒子孝敬父親,僕人敬畏主人;我既為父親,孝敬我的在哪裡呢?我既為主人,敬畏我的在哪裡呢?你們這些藐視我名的祭司啊…..」(瑪一6)百姓應該向上帝表示尊敬,就像兒子尊敬父親一樣,但以色列人卻因他們在獻祭和供物方面的冷漠、粗心和欺騙而表示不敬。 有些學者推測,當時可能存在經濟困難,於是百姓奉獻了不完美的祭牲,例如有病或有缺憾的,意圖偷工減料(一13-14),反正把祭牲焚燒了之後,誰會發現?然而,百姓可以如此做,首要責任是在祭司。摩西律法規定,只有無瑕疵的動物才適合作為祭品(利一3)。祭司卻允許有身體缺陷的動物作為祭品,這是他們的責任。對此,先知用了在整卷書中最長的一段經文,斥責祭司沒有履行職責 (一6-14) 導致百姓跌倒(二1-9)。上帝在這段教誨中,一再強調「我是大君王,我的名在列國中是可畏的」(一14)。各國的人都應當崇敬耶和華的名,可是上帝的百姓卻不尊重祂,而是在獻祭上羞辱祂(一11- 13)。對此,上帝甚至說,寧願有人能關上聖殿的門,停止獻祭,因為在這種情況下,祂無論如何都不會接受(一10)。 瑪拉基責備祭司,是因為他們允許猶太人的屬靈低沉,這種狀況繼續下去,讓猶太人忽略了上帝。對此,上帝的責備相當嚴厲。倘若事奉上帝的人沒有採取行動來榮耀主的名,那麼他們就要面臨詛咒(二2)。祭司應該知道,他們蒙召是要教導人們做正確的事,避免邪惡(二4-7)。這是利未支派領受的使命,他們不可以忽略,否則就是「破壞了我與利未人所立的約」(二8)。 默想: 新約中,所有上帝的子民被稱為祭司。現在我們的服事和每週的聚會,到底是煩瑣的例行公事?還是呼召、敬拜?我們有服事、敬拜大君王的自覺嗎? 祈禱 上主,你是坐在寶座上的大君王,你是全地的主宰,祢是萬邦都要敬拜的神。我願意尊崇祢、尊祢為大,求祢幫助我,曉得按祢所定規的來敬拜祢,來事奉祢。阿們。 |